記者今天(4月2日)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,針對一些企業反映的“投標難、中標難”等問題,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《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》,著力從源頭上減少排斥、限制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。
新規明確要求,地方政府招標投標相關政策出臺前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,未經審查或審查存在排除、限制競爭情形的,不得出臺有關政策措施。這也是具體領域和行業性公平競爭審查的首部部門規章。
《規則》針對招標投標實踐中易發常見的各類不合理限制,提出7個方面,40余項具體審查標準,重點破除資格預審、評標方法、評標標準、定標標準、信用評價、保證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壘。
比如,明確政策制定機關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招標人自主權等;應當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條件,不得要求經營主體在本地區設立分支機構、繳納稅收社?;蛘吲c本地區經營主體組成聯合體,不得要求經營主體取得本地區業績或者獎項等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副司長 于文濤:政策制定機關制定標準招標文件和標準資格預審文件的時候,應該平等對待不同地區、所有制形式的經營主體,不得根據經營主體的所有制形式設置差異性的得分,我們也希望,通過這一系列的舉措來解決實踐中民營企業普遍反映的投標難、中標難的問題。
《規則》還要求相關部門定期開展政策措施評估清理,建立招標投標市場壁壘線索征集機制,動態清理廢止各類有違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,切實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地見效。
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| 作者 吳昊 高媛 高淼
手機看網站快捷更方便
關注微信服務平臺
實時監控定制項目信息